1967年2月12日生,法学本科,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曾作为国家公务员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六年,执业经验丰富,执业思维开阔、灵活;擅长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曾成功代理轰动全国的纳溪“遗赠”纠纷案和鸿雁公司“股权”纠纷案,特别是鸿雁公司“股权”纠纷案在一审判决十分不利委托人,且全国司法界形成的舆论十分不利于委托人的情况下,尽心尽责地为委托服务,终使“股权”纠纷案得到客观、公正地处理。在执业中信奉,做事就是做人,从维护委托人的真正利益出发,不该缠讼的绝不缠讼,应该坚持的锲而不舍,不到黄河心不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