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1966年7月生,四川平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1988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并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四川大学法学研究生毕业。1992年从事律师工作至今,一直为泸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取得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专业资格,拥有系统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于金融、房地产等方面法律事务。先后为建行泸州市支行、农行泸州市江阳支行、泸州市商业银行、泸州市江阳区农村信用联社等多家金融机构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并承办大量贷款清收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