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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返航门"事件的分析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9 10:59:40
律师分析“返航门”事件
 
 
  

  [编者按] 3月31日,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的18个从昆明起飞至不同目的地的航班,在同一天出现了临时返航事件。令人惊奇的是,4月1日又有3架飞机采用这种方式返航。东航对外称是天气原因,那么在其他民航客机都能正常起降的情况下,东航的客机为何如此“娇贵”,这是为什么呢?

新闻导入:


  3月14日下午,由于认为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上海航空公司40余位机长同时报请病假;3月28日,东星航空11名机长因与公司发生劳资等纠纷,集体“告假”,导致多数武汉始发的航班停飞。3月31日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公司执飞云南省内州市的18个航班全部集体返航,东航云南公司做出了“天气原因”的解释,而有飞行员私下透露,返航是为了向公司争取待遇。上述事件已经引起民航总局的高度关注,民航总局4月1日召开了紧急会议,要求各航空公司派出专人做好飞行员的思想工作,而对此次东航事件的带头人,总局将给予严厉处罚,最高可至终身停飞。

  4月5日下午,东航向媒体发来一封致歉信,对于3月31日航班返航事件给旅客带来的诸多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同时,东航仍表示,返航缘由是“天气原因”。(4月6日《劳动报》)

  充满诚意的道歉才能被视为谅解的基础,而无诚意的道歉将被看作欺瞒的继续和伤害的延伸。在信息高度透明化的今天,乘客已迅即知晓了“集体返航”与飞行员的“罢飞”行动有密切相关。这其中不仅有乘客亲眼目睹的晴空万里,以及中央气象台专家解说彼时云南区域并无影响飞行的天气情况作为直接证据,而且不乏其他航空公司正常降落的旁证。其实,“天气原因”可以被认定为谎言,而且将被乘客诉为商业欺诈。一个拒不改口的致歉,显然无法让乘客接受。

  参与事件的飞行员们尽管向媒体披露了种种不得已处,但将乘客“劫持”到万米高空以换取自己的利益,拿乘客的生命安全作为自己的筹码,玩笑未免开得太大。航空公司其实有很大的余地来赢得乘客的谅解,比如说告知以实情、给予合理的补偿、承诺严肃处置责任人、保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等等。立场只有一个,乘客是上帝,受到不当对待的乘客必须在精神、物质等方面得到安抚与补偿。

  从东航坚持“天气原因”的态度看来,上述理想化的立场显然并不存在。如果说,航空公司方面面临着的确实是一场危机的话,他们并不认为这是关于乘客与公司之间的信任危机,而是公司内部管理方与飞行员之间的利益危机。正是基于这样走形了的判断,对于乘客的致歉显得形式大于内容,甚至致歉本身也被当作了解决内部危机的一种工具。所谓“天气原因”的始作俑者正是意图罢飞的飞行员,现在公司方面同声坚持这样的说法,显然是希望消除外界关于罢飞的指责。在民航局严厉处罚的态度面前,利益双方似乎要投桃报李以共渡难关,把危机变成契机。

  问题是,这样以来,乘客将被置于何种境地?他们在充当了飞行员要挟管理方的工具之后,又成了管理方取悦飞行员的筹码。在航空公司雇主与雇员利益交换的波涛中被颠簸翻腾,惟独没有看到乘客们应有的利益在哪里。那些广告中的笑脸相迎,那些口号中的上帝称谓,都到哪里去了?从一封貌似致歉的信中,没有人看到这些。进一步调查的结果如何,人们拭目以待。(摘自新京报)


  对于东航飞行员集体“罢飞”事件,公说公的理,婆说婆的理,到底谁有理,我们还是请律师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它的法律责任。


律师分析:



  北京万腾律师事务所文蔚冰律师(中国律师网免费咨询律师):

  事件中涉及主要法律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必要时的获得物质帮助权、参与民主管理权、享有休息和休假权、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权、提请处理劳动争议等相关权利。而,民航业用人单位采取了千万元的天价索赔方式来强行留住、震慑飞行员的跳槽,违反了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

  中国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劳动协议约定的天价赔偿,也违反了合同法的公平原则。事实上,民航业用人单位千万元的天价索赔的方式不仅不合法,而且也一定达不到预期效果。

  劳动者飞行员通过罢飞的方式来对民航业用人单位的高压态势表达不满和抗议,显然是过激行为。不仅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了航空公司利益、消费者利益,而且自身利益也会受到损失,这种对整体社会都有害的行为,自然是一无可取。

  法治社会,解决矛盾的方式可以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应该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矛盾。

  民航业内部竞争的矛盾,则可由行业协会进行协调。

  2005年民航总局等5部委颁发的《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虽然有对飞行员作出了限制自由流动的规定,还有一部分是有远见卓识的,如依法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工作。同时,要通过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大民航飞行人员的培养力度,积极探索建立飞行人员市场化的培养机制。

  针对现阶段民航飞行人员相对短缺问题,要积极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民航飞行人员培养途径。

  坚持学历养成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继续加强航空运输企业与国内、外飞行专业院校以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合作机制。

  充分利用现有飞行专业院校的资源,加大企业投资定向招飞的力度,同时适当引进外籍飞行人员。
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鼓励个人自费或个人通过银行贷款参加飞行职业的培训,逐步从根本上解决飞行人员的供需矛盾。

  合理拉开飞行人员与一般员工的工资收入差距,逐步建立起飞行人员收入与市场价位接轨、富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制度。

  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关心广大飞行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努力解决其后顾之忧,稳定飞行人员队伍,确保民航飞行安全。


  文蔚冰律师 北京万腾律师事务所 研究方向:公司法、电子商务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王风和律师(中国律师网免费咨询律师):

  教育为主 处罚飞行员的首要原则--东航航空公司飞行员“罢飞事件”法律解决方法探析

  “罢飞事件”的上演,凸现中国航空服务业的法治化乏力、风险防控应急体系虚位、航空合规的有效运行又爆软肋。

  这是2008年中国民用航空局重组以来,调查组临危受命。在关键时刻调查组作为官方意见是一定要发表态度,但是笔者认为不要轻率作出任何行政处理决定,分析如下。

  在当前“罢飞事件”处理决定前,调查组可能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1、确认返航是否为“罢飞”?东航公司公布返航的理由是“天气原因说”是否成立?

  科学的决策来源于真实的调查资料,调查过程中要防止舆论伤害真相,调查要保持客观真实。调查组的司职主要是恢复航空正常生产秩序,对广大消费者澄清事实真相,做到防微杜渐,并惩戒整个事件的犯科者和管理不慎者,程序上要做到公开、透明。调查组在每个阶段的工作中尤其要按阶段公布调查真相。

  据报道, 调查组表示,将认真查询3月31日返航的18个航班和次日返航的3个航班资料、目的地机场天气实况以及相关飞行数据,并向当天执行任务的飞行员、空管人员、地勤工作人员、机场服务人员和乘客了解相关情况,最终调查清楚当天返航的真相。

  这就为调查组开展工作开了个好头,切莫动辄扬言要对谁谁制裁。

  2、飞行员为何要“罢飞”;

  飞行员罢飞等于在本职岗位不工作,返航是在本职岗位超合理时间工作,并且是浪费飞机燃料消耗旅客时间,放大危险系数危害安全的一种行为,是一种破坏性“怠工”的方式,这让我们想起了在奴隶社会中失去人身自由的奴隶在被严格监督的罅隙中仍然能够破坏劳动工具的生动历史资料,最近有原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飞行员“郑志宏”曾因跳槽遭公司索赔1257万元的事件,(“郑志宏”事件)有这其中一定由缘由。

  3、扫清“罢飞”的现阶段诸多障碍;

  航空业是特殊高危险运输行业,人力资源在航空公司中是极其特殊的地位,由于国内市场的人才供求关系的矛盾,显得飞行员队伍的异常紧俏。

  航空业的充分竞争和人力资源的市场化发展,给各家航空经营公司带来业绩的差异,员工的收入差距拉大,同行业收入的高低的不同带来员工心理上的不平,对于飞行员来说,心理的失衡是危及飞行安全的主要因素,由此产生特殊难解的矛盾。

  4、认真检讨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我们缺少与风险相匹配的合规防控机制。

  我们长期习惯于行政管理模式的运营企业,尤其是部分国企,虽然在服务方面,最近几年的时间航空公司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浓烈的行政治理意识,仍然是主流方式。这次的事件充分暴露了航空应急机制的缺乏,在这种高危行业中,典型的行政决策主导,在严重突发事件的面前会显得很乏力,在大事决策面前,任何“强人”在各种复杂的矛盾、严苛的事故责任面前都会慎而又重,在特殊紧急时刻,难以决策将会延误战机。本次事件,在飞行员“罢飞”的次日,云南公司所有高管一个整天的闭门会议,从到会人员面部一个个凝重的表情就可看出临时决策的复杂矛盾心情。
因为,我们平时就缺少与风险相匹配的合规防控法律机制。

  5、探讨解决中国民航的核心生产力与人力资源的关系?

  中国的民航业时至今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航空业中的各种人力资源膨胀发展,本次事件说明就现有的人力资源,目前的管理方式已经显得滞后。

  民航总局等5部委颁发《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中,关于飞行员须长期服务于一家航空公司的规定显得与当前人性化管理格格不入。航空公司一家的绝对话语权使得飞行员“郑志宏”曾因跳槽原公司遭索赔1257万元,天价的索赔其实将航空公司与飞行员的劳动合同变成为终生协议。从劳动合同上来看,用人单位与员工是相对平等的合同主体,没必要在合同中以行政手法赋予一方的绝对用人权,如此必将导致权利与义务的失衡,如果权利失衡将导致一方主体行为变异。本次的“罢飞事件”将是明证。

  其实在市场化条件下,是需要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的。不要因为姿意保护一点眼前利益桎梏了市场的有序和活力。

  有报道称,实际上民航局部分工作人员没有享受到第一个清明法定假期。其实,这不是一个休息权的问题,在中国当前的历史经济条件下,工资的多少,或者工资待遇是否依法发放显得更重要?洋洋国企,整天嚷叫着赶超世界500强,就连工资都要拖欠并不能依法发放,还想世界一流??劝慰大企业们,一个企业欲想做成作业内航母,请问,自己的胸怀是否练得足够大,企业的成功与胸怀的大气与发展是紧密相关的,纵观世界 500强企业每天都在模范的饯行着诚信的标杆。

  切莫忘记,道德危机是企业的最大公敌,“造假”是企业的最大耻辱。

  后记:关于东航发出的道歉信

东航公司的道歉信也终于在事件发生5日露出水面。4月5日,东航党委宣传部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对于此次事件中给旅客带来的诸多不便,东航表示诚挚的歉意。对于社会各界和媒体的关注,东航表示诚挚的谢意。”

  事件发生6日后才来的道歉也是道歉,东航公司只有中国民航行政主管部门介入后才有所反应,东方航空公司对应对紧急情况的迟滞,反映出公司应急机制明显乏力,集团的核心缺乏强有力的领导。

  法治的惯例是正常的应急机制要在发生紧急事件的12小时内作出反应,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内作出紧急处理,这样才是有效的法律应急机制,整个事件凸现了集团公司的决策机制失灵,在整个集团的管理中,缺少法制的运行轨迹,缺少法律控制体系的有序运行。

  教训与启示:

  “罢飞事件”表明中国航空的法制虚位化、风险防控应急体系缺位、合规的有效运行又爆软肋,

  每个大的事件都会有一个制度的飞跃,我们真正希望中国民航业的发展壮大,但愿通过这次给“民航业追求利闰最大化的同时,不要忘了确保在法制轨道里运行”,这次事件注定会给民航业利润到来“稍微的降温”,但是更希望管理模式要发生质的变化。

  “塞翁失马”祸福依然同行,我们希望中国民航业早日走上法治化的道路。这也是一个法律工作者的夙愿。


  王风和律师 主要业务:公司股权、私募 、公司合规治理、金融资本市场、保险公估实务、合作社法治及重大诉讼等 www.dachengnet.com ;Email:fenghe.wnang@dachengnet.com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李刚律师(中国律师网免费咨询律师):

  首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应该是自由流动的.但具体到国有公司的飞行员,则困难重重.这一领域还没有完全摆脱旧体制;至少可以说,飞行员无法摆脱航空公司借劳动合同确立的绝对优势.加之业界人才竞争激烈,行业管理不到位等等因素,共同导致了罢飞事件。

  其次,我很佩服这些飞行员顶着巨大的道德压力作出并坚决而巧妙地执行集体罢飞决定.我认为,在劳资关系紧张,双方缺乏有效的协商渠道的情况下,罢飞的飞行员决不是恶意拿无辜的乘客开涮,他们选择这种偏激的抗争方式,无非是想向公司高层表明自己的决心,向社会公众传达一个讯息,希望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希望公众能同情理解支持他们的诉求,从而从体制上根本改变他们的不利境遇。


  李刚律师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 优势领域:房地产与工程项目、公司法务、知识产权


  北京市原广律师事务所雷海军律师(中国律师网免费咨询律师):

  东航集体返航事件的真相目前还存在争议,但各种迹象表明这是飞行员的私下串通的集体行为,不是由于天气或者机械等原因导致的。从法律角度分析,鉴于乘客和东航之间达成了运输合同,故按照合同规定,首先应当由东航公司向乘客承担违约赔偿,赔偿相应的损失。

  飞行员私下串通集体返航,不属于罢工行为,是通过这种极端的方式迫使东航面对社会以及乘客的压力从而达到实现飞行员私利的目的,具备一定的胁迫以及勒索故意,应当属于恶意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故东航在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况下,有权向飞行员主张赔偿,具体的赔偿方式以及标准则由东航和飞行员之间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飞行员私下串通集体返航的行为并非法定解决问题的方式,并未采取劳动仲裁等其他法定途径解决问题,应当在承担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鉴于航空行业的特殊情况,对安全以及品德有更高的要求,对此类恶意行为应当进行严厉的处罚,直至终生禁飞。


  雷海军律师 北京市原广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要从事垫资和融资开发CDM项目,即垫资和融资开发风力发电场、水力发电站、煤层气或甲烷气体的回收利用等环境保护项目。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崔武律师 (中国律师网特约评论员):

  查“返航”更要查民航违反劳动合同法

  最近东航机长返航事件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笔者认为,返航事件究竟是因为人为原因导致还是天气原因导致固然值得我们深究,但是民航管理部门带头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更应该得到纠正。因为只有清洁了水源,才能彻底改善水质。

  报道说,《民航华东地区飞行人员流动管理办法》将从4月1日开始实施。既然是一种管理办法,只能是一种内部制度性质。笔者看出,这部“办法”多处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精神。

  关于即时辞职权。该办法规定……
全文阅读


  航空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张起淮律师:

  航空法严重滞后航空业发展的现况下,在飞行员们无法寻找到有利的法律武器和法律途径来保护和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和正当权利的前提下,东航云南分公司参加这14个集体返航的飞行员们的此项“壮举”,肯定是给了强势无理的航空公司当头一棒,同时也给各大小航空公司强势的打、压、拖的蛮不讲理做法提了个醒,也能鞭策我国航空业的立法者要赶紧出台一部能真正时而有效、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原则的保护飞行员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来。此举也让全社会民众都更清醒的意识到:如果飞行员的权利得不到保障,那群众自身出行的安全也得不到保障。所以说,全社会都应该支持飞行员们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说到底,这其实也是对自身权利的一种保障与维护!

  综上,究其根源,我们不难发现此航班集体返航事件暴露出的十大问题:
  之一,飞行员的多项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
  之二,航空公司长期忽视飞行员的劳动权益;
  之三,航空公司对待飞行员反映的问题不闻不问,漠不关心;
  之四,航空公司对待飞行员采取“打、压、拖 ”的强势,激化了矛盾;
  之五,飞行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后仍然解决不力;
  之六,各航空公司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不及时、不认真、不到位;
  之七,飞行员的各项合法权益缺少专门的法律予以保护;
  之八,飞行员的选拔、培训计划赶不上变化,航校缺乏应对能力,供需矛盾加大;
  之九,民航总局缺少对飞行员与各航空公司之间劳动纠纷处理解决的指导性规定;
  之十,各航空公司缺乏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和依法管理企业理念。

  假如,航空公司不能认真反省自己,检讨自身存在的问题,继续一味地指责飞行员和员工;假如,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对此不做深入调查研究,制订行之有效的措施,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指标不治本”;假如,飞行员的合法权益继续长期得不到保护,那么,飞行员与航空公司之间的矛盾也必将趋白热化。不难推定,在不久的将来,越来越激烈、形式各异的飞行员(也当然包括其他专业的员工)的辞职、罢工热潮也将尘嚣日上。到时,对其给航空公司造成的损失以及对社会的稳定发展带来的危害必将是巨大的!(摘自民航资源网)




舆论关注:


  "3.31"东航集体返航事件正在调查,却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针对"集体返航事件"和近日民航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市民和网友提出五大疑问。

  待遇高还是低?

  有压力还有风险 与香港比差10倍

  飞行员待遇高还是低?联系近年航空公司多次发生的飞行员罢工、辞职事件,有人质疑:飞行员为何不满足?

  南航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记者,以一名机长的收入来看,年收入约为30万元,与普通上班族相比,这个工资并不低,加上各种福利和补贴,飞行员在航空公司也算是"高收入阶层"。"但考虑到工作性质和风险,飞行员的收入并不算高。"他表示,不久前"5.8"空难黑匣子在网上公布的内容,很多网友都对机组人员的工作压力和风险有一定的感受,除了每天都在承担风险和压力,飞行员还要承受长期的空中辐射对身体的损害。

  国内飞行员收入的水准和国际水平的差距也是引起矛盾的一个因素。据了解,香港一名机长的年薪可以达到300万,是国内水平的10倍,另外近年来国内兴起的一些民营航空公司也向国有航空公司高薪挖角,这些都是引起近年来飞行员辞职、罢工甚至绝食等纠纷不断的原因。

  岂能影响飞安?

  罢工可以选不飞 怎能安全当儿戏

  "就算有千万错,都是行业内部、公司内部问题,岂能拿顾客的利益开玩笑?"市民阿BEN表示,近年来不断发生的飞行员罢工、辞职甚至绝食事件,不能不让人担心,飞行员的情绪波动已经成了飞行安全的一大隐患。

  市民刘小姐表示,此次事件已经超出了"罢工"的范畴:"国外火车司机、巴士司机也有罢工,你可以选择不参加飞行,但怎能在半空中拿乘客的生命安全当儿戏?"

  网友小甜点表示,飞行员与航空公司之间的矛盾不能成为为了争取个人权益而漠视义务的借口;如果经查实确实是因飞行员罢工引发,这次的事件可以说是已经严重地超越了职业道德。"假设飞行员采取更加激烈的行动来发泄他们的不满,这种行为岂不是与劫机无异?"

  另据了解,按民航飞行安全管理条例,只要飞行员出现情绪波动,航空公司就应要求其停飞,有人质疑,在这次事件中,集体返航的飞行员无疑出现了较严重的情绪波动,东航在这种情况下仍允许他们执飞,岂不让这一规定成了一纸空文?

  怪天气掩盖啥?

  返航非偶然现象 折射深层次问题

  对于此次事件中航空公司和有关部门的种种反应,也在群众中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东航和民航总局在此次事件中的反应耐人寻味。"媒体从业人员梁先生表示,"且不论'天气影响'这一理由是多么不攻自破,先断言'天气影响',然后因'群众质疑'展开调查,这种没有调查就急着下结论的态度,到底是想掩饰什么?"

  一位民航界人士分析,东航集体返航事件并不是偶然现象,它折射的是我国民航业一系列的深层次问题,由于我国民航业发展历程与西方不同及部分历史遗留问题,造成了义务与权利的不对称,近年来不停发生的飞行员与航空公司的冲突事件说明,改革的要求已经越来越紧迫。

  谁为返航埋单?

  1500多人受影响 乘客有权提索赔

  集体返航事件造成航班延误,据官方公布的数据,仅3月31日因此不能离开昆明的乘客就有1500多人,这还不包含4月1日延误的。"我们一定要得到索赔。"有乘客语气坚定地说。记者了解到,从前日开始,此次东航滞留的乘客通过各种方式提出索赔。

  谁来为无辜受累的乘客"埋单"?他们的捐失该由谁来负责?就这一问题,有律师表示,飞行员无论用何种手段维权,消费者与航空公司的合同利益应该受保障。在这一起事件中,乘客有权向东航提出索赔,要求退还购买机票和其他相关损失。航空公司即便要向飞行员追索赔偿,也应先对乘客第一时间进行赔付。

  乘客为啥弱势?

  端着"老大"架子 民航不适应市场

  "在航空公司面前,乘客永远都是'弱势群体',"经常在空中飞来飞去的李小姐抱怨:明明白白地坐飞机为什么这么难?

  近几年来,围绕着航班延误、客票超售等话题,人们对民航业的"信任危机"似乎一触即发。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邹建军表示,这部分是因为航空公司在危机面前,缺乏快速的应变能力,更进一步说明他们对危机环境下的客户管理重视不够。他分析,除了重大事故外,类似于航班延误、航班拒载等事件,根本原因就在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只要旅客是购买了航空公司的服务而受到了伤害,航空公司就应该在第一时间向旅客公开道歉以示诚意,端着"民航老大"的架子是不适应市场潮流发展的。(羊城晚报)



  “罢飞”是对劳资和谐的一次拷问

  东航云南分公司十几个航班的飞行员“罢飞”事件可谓激起了公众的不满,在舆论的压力下,民航总局已派出工作组抵达昆明,开始调查“返航”事件。与此同时,30多位被延误的乘客正准备以“商业欺诈”为名对东航提起诉讼。

  飞行员“罢飞”,无疑是一起十分恶劣的事件,对这起事件中的主角----飞行员,进行道德的谴责和必要的惩处都是必不可少的。其一,无论飞行员是在争取自己的利益,还是发泄自己的不满,都不该公然绑架乘客的利益。将乘客劫为人质,将自己驾驶的航班作为要挟筹码,不但是对职业操守的背叛,还是对他人生命的不尊重;其二,东航在整个事件中的表现,让人深深体会到了什么是垄断的霸道。将“罢飞”归咎于天气原因,这是欺骗消费者的不诚信表现。而在事后危机公关意识的欠缺,反映的则不仅仅是东航的夜郎自大,更是民航、铁路、电力等垄断行业的通病。这种痼疾一日不除,所谓服务意识的提高就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

  然而,从本质上说,飞行员的“罢飞”和农民工的跳楼讨薪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只不过飞行员是这个社会所谓的精英,他们掌握着乘客的安危,所以其影响自然比社会底层的农民工跳楼讨薪要大得多。不过如果要与马明哲们相比,飞行员却又低了很多,因为掌握着权力的马明哲们是根本无需为自己维权的。同为打工,有人拿着6000万元的高薪心安理得,有人通过“罢飞”来发泄不满,有人却为讨薪而上演跳楼秀,不得不让人慨叹中国的劳资博弈,是多么的不公平。

  “罢飞”的飞行员错在哪里?很明显,他们在讨要自己的权益时,不该让社会付出公共安全的成本。但面对着强大的资本,他们又实在是无能为力。纵观“罢飞”事件,根源其实很明了:民航的垄断已经在破冰了,民营航空公司在进入航空领域后,在市场上必然要求飞行员的自由流动。可是国有航空公司依然以垄断的人才观束缚自己的飞行员,要求他们只为自己服务。在这里,航空公司和飞行员的关系,并不是一种基于权利对等的契约关系,而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权利主体的不平等,决定了劳资博弈中对话机制的不平衡。这一点在4月1日实施的《民航华东地区飞行人员流动管理办法》中就可窥见一斑。《办法》不仅对航空公司飞行员的年流动率作出明确规定,更提及飞行员跳槽时,“转会金”高达70万元至210万元。以一个僵死的年流动率来限制飞行员的跳槽,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计划经济用人思维,同时也是对劳资谈判的一种蔑视。因为《办法》的出台根本就没有集体协商的过程。

  飞行员是稀缺人才,是精英中的精英,那么是什么逼得这些精英们要通过“罢飞”的极端方式来表达对资方的不满呢?毫无疑问,是长期以来劳资谈判机制的主体缺失和权利失衡。NBA中的球星,也是精英,他们也曾经闹过“罢赛”的丑闻。但是最终依靠一个强有力的球员工会,凭借一个可以平等对话的谈判机制,很好地解决了劳资的纠纷。

  对东航的飞行员“罢飞”事件,我们在表达对飞行员的道德反感之时,是否也可以站在劳资和谐的立场上,对资本的霸道给予应有的谴责呢?(李龙 广州日报)



  东航事件:旅客不是利益纠纷的“人质”

  近日,东航云南分公司18个航班的飞行员,因劳资纠纷相继在到达目的地机场上空后,集体强行返航。这一恶性事件,引发了公众的愤慨。尽管4月5日,东航向媒体发出一封致歉信,称返航缘由“天气原因”。然而,仍然难以平息公众的质疑和谴责。

  媒体透露的消息称,3月31日集体返航事件第三天,东航云南公司即召集飞行员会议,劳资双方达成一定的协议,同时发放之前拖欠的住房补贴等各项补贴。于是,所有参与返航事件的飞行员已执行飞行任务,并全部改口称返航是天气原因(《重庆晨报》4月5日)。尽管此事件有待权威部门进一步核证,但公众也直言不讳指出个中诸多疑点:为何在事发前没有向旅客发出安民告示?为何在事发后的第一时间没向公众作出说明?

  此事之所以引发“全国共讨之”,是因为飞行员“置数以千计的旅客利益为儿戏”。尽管有着飞行员与航空公司之间劳资矛盾,但这充其量只是航空公司内部矛盾,决不能成为众多飞行员返航的过硬理由。18个航班一起返航,就是漠视公众利益行为。飞行员把他们与公司的劳资矛盾凌驾于数以千计旅客头上,这恐怕是公众不能理解接受的根本原因。

  应该说,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劳资矛盾永远存在。问题在于,发生劳资矛盾决不能把公众利益当成发泄工具,这应是公共服务行业起码的道德底线,也是民主法治社会必须遵循的游戏规则。令人遗憾的是,东航的飞行员却对此置之不理。

  类似事件在东航也不止一次。2006年6月15日,由于欲办离职手续未获公司批准,东航青岛分公司6名飞行员在东航上海总部开始为期5天的“绝食”抗议,此事曾引发震动。(《广州日报》2006年6月21)

  反观此类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且有一出严重一出之势,人们在反思,这是为什么?有评论称,是航空公司内部协商利益机制不完善;还有说是国际先进管理未能迅速引进等,这些都不无道理。但依笔者看,市场经济中为了留住人才,运用高福利高工资待遇有着合理的成分,但高待遇成了唯一条件就会走向极端。为争高福利,一些单位的所谓“人才”既不讲人格也不讲职业操守。反思东航这几次事件,不能不反思在职业道德教育方面的疏忽。(亦菲 中国青年报)



  东航与天气 总有一个是在撒谎


  4月5日下午,东航给媒体发了一封致歉信--对于3月31日航班返航事件给旅客带来的诸多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同时,东航仍表示,返航缘由是“天气原因”。

  民航局派出的工作组已于昨天抵达昆明,开始调查“返航”事件。中国民用航空局与东航都曾表示,一旦出现飞行员有悖职业道德的行为,将责成有关方面视情况依法依纪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

  充满诚意的道歉才被视为谅解的基础,而无诚意的道歉将被看作欺瞒的继续和伤害的延伸。东航的道歉缘于属下航班非同寻常的“集体返航”,在信息高度透明化的今天,乘客迅即知晓了“集体返航”的缘由是飞行员“驾机讨薪”的行为。因为这其中不仅有乘客亲眼目睹的晴空万里作为证据,而且不乏其他公司航班正常降落的旁证。其实,“天气原因”早已被认为是谎言,一个拒不改口的致歉,显然无法让乘客接受。

  参与事件的飞行员尽管向媒体披露种种不得已,但是他们并不能轻易得到乘客的原谅。道理很简单,利用岗位优势和技术专长将乘客“劫持”到万米高空以换取自己的利益,玩笑未免开得太大了。在乘客普遍将矛头指向飞行员的情况下,航空公司其实有很大的余地来赢得乘客的谅解,比如说告之以实情、给予合理的补偿、严肃处置责任人、保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等等。立场只有一个,乘客是上帝,受到不当对待的乘客必须得到安抚与补偿。

  从坚持 “天气原因”的态度看来,上述理想化的立场显然并不存在。如果说,航空面临着的确实是一场危机的话,他们并不认为这是关于乘客与公司之间的信任危机,而是公司内部管理方与飞行员之间的利益危机。正是基于这样走形了的判断,对于乘客的致歉显得形式大于内容,甚至致歉本身也被当作了解决内部危机的一种工具。所谓“天气原因”的始作俑者正是意图“倒飞讨薪”的飞行员,现在公司方面同声坚持这样的说法,显然是希望消除外界关于 “集体返航”的指责。在民航局严厉处罚的口风面前,利益双方投桃报李以共渡难关,危机甚至变成了契机,在管理方看来或许是最合算的交易。

  问题是,这样一来,乘客将被置于何种境地?他们在充当了飞行员要挟管理方的工具之后,又成了管理方取悦飞行员的筹码。在航空公司雇主与雇员利益交换的波涛中被颠簸翻腾,惟独没有看到乘客们应有的利益在哪里。进一步调查会如何,人们目前还有有限的耐心等待。(周东飞 每日经济新闻)




最新进展:


  东航公布调查情况:返航存人为因素 两名负责人停职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4月7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3.31”返航事件调查最新进展。从3月31日到4月1日的21个返航航班中,有部分航班返航存在明显的人为因素。东航股份公司已责成东航云南分公司两名主要负责人停止履行职务。

  东航公布的调查情况称,3月3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部分航班返航一事发生后,东航迅速组织运力恢复航班正常。东航总部于当日派出工作小组赶赴昆明调查处理,收集和封存了有关气象和飞行数据资料,主动与政府部门沟通,并向相关部门提供了资料。

  通过对相关数据的分析及与当事人的调查谈话,初步显示从3月31日到4月1日的21个返航航班中,有部分航班并非当时机组所反映的“天气原因”返航,存在明显的人为因素。

  调查情况称,东航云南分公司已对涉嫌人为原因返航的当事人实施暂时停飞、接受调查的处理。待调查结束后,将本着事实求是的原则,依法依纪进一步做出严肃处理。东航股份公司已责成东航云南分公司两名主要负责人停止履行职务,同时派出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李养民代理云南分公司总经理。

  调查情况说,事发当日,东航已按规定对部分旅客当场做了补偿。对于受航班返航影响的其他旅客,东航将一并给予补偿。对于此次事件中给旅客带来的诸多不便,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东航再次表示深深的歉意。

  东航称,此事件反映出东航在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我们将认真汲取教训,努力改进工作。东航向全社会承诺:坚持安全第一,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坚决维护旅客利益,全面履行社会责任,诚实守信,忠于职守,竭诚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来源:中新网)



  东航海口飞南京航班再次被指罢飞

  核心提示:昨日,东航一架由海口飞往南京的航班无限期延误。东航最初解释是天气原因,在海航同一航线班机照常起飞后,原因又改为机械故障。

  昨日(4月7日),一架由海口飞往南京的东航航班无限期延误。至于延误原因,东航最初解释是天气原因,在海航同一航线班机照常起飞后,原因又改为机械故障。面对众多乘客的质疑,东航强调这不是罢飞事件。最终旅客被安排改签其他航班,并获得赔偿。

  第一次解释:南京大雾

  这架由海口飞往南京的东航MU2922航班,原定昨日早晨6时起飞。乘客李先生说,他凌晨3时起床匆匆赶到机场,一切登机手续办理非常正常。按登机牌指示,该航班将在早晨5时30分登机,此时机场播音,称对方(指南京)因天气原因,航班延误至6时30分起飞。

  上百名乘客都在14号登机口耐心等待,但到了7时30分,情绪开始激动起来。据了解,原因是由于在16号登机口,海航飞往南京的HU7089航班正常登机了,该航班原定7点55分起飞。

  “同样是天气原因,为什么海航能飞,东航不能飞?”众多乘客围着机场工作人员质问。机场工作人员解释,南京确实有大雾,海航的乘客上了飞机也不能飞,要坐在上面等。然而,南京机场的抵港信息显示,该航班8点09分在海口起飞,10点35分抵达了南京。

  第二次解释:机械故障

  8时许,站在登机口的一位旅客发现工作人员使用的电脑上显示,“东航MU2922航班,机械故障”。这一消息,让众多乘客愤怒了。乘客李先生此前经历过由昆明飞往丽江的“罢飞”事件,第一时间反映这又是一起罢飞事件,众多旅客也予以支持。

  东航方面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不是一起罢飞事件,“真的是机械出了故障”。该负责人解释,由于海口机场没有相应的配件,需要从南京运过来。直到昨晚9点30分,飞机尚未维修好,起飞时间依旧待定。

  昨日下午6时左右,该航班绝大部分乘客已被安排改签其他飞往南京、杭州、上海的航班,延误6个小时以上的乘客也大多获得了300元的赔偿。(来源:南方都市报)



  东航部分飞行员停飞致昆明机场大量航班延误


  昨晚8时30分,由于部分飞行员被停飞,昆明机场大量航班延误

  在全国媒体“口诛笔伐”下,东航云南分公司21个航班集体返航的原因终于从“天气原因”变成了“人为因素”,而涉事飞行员也从昨天开始全部被暂时停飞。昨日的昆明风和日丽、云霞满天,本是云南一年一度最为热闹的泼水节,却因为人群中到处可以听到“返航”、“罢飞”这样的话语,给这座城市明媚的蓝天蒙上了一层阴影。“家喻户晓啊!”当了多年的士司机的王师傅告诉记者,“东航云南分公司在昆明是规模最大的航空公司,这件事对他们的诚信真的很有影响。”

  返航存在人为因素

  有读者表示,现在改口并向公众致歉,东航勇气可嘉。本报记者昨晚紧急赶赴云南昆明,发现东航云南分公司部分航班已受到影响。

  东航改口:涉事飞行员昨已全部停飞

  东航昨发致歉声明,并表示,事发当日,东航已按规定对部分旅客当场作了补偿。对于受航班返航影响的其他旅客,东航将一并给予补偿。对于此次事件中给旅客带来的诸多不便,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东航再次表示深深的歉意。

  东航云南分公司已对涉嫌人为原因返航的当事人实施暂时停飞、接受调查处理。对于停飞的飞行员,“待调查结束后,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依纪进一步作出严肃处理。”

  记者调查:空姐未参与“集体返航”

  记者昨天特地选择乘坐东航云南分公司广州飞往昆明的MU5736次航班,让记者感到颇为意外的是,大量乘客早已等候在白云机场A28号柜台前准备上飞机,只有144个座位的这架B737-300客机竟然坐了142个人,客座率接近99%!

  外界普遍认为集体返航事件是飞行员和乘客达成默契后的“集体行动”,但亲身经历“集体返航”事件的空姐们对此矢口否认,“其实我们也是飞机落地后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那天我们也是陪着乘客在空中兜圈子。”记者跟一位空姐攀谈起来,她说:“我们乘务员平时跟飞行员打交道不多,谈不上什么默契。”

  这位空姐告诉记者,这几天广州飞昆明航班上的乘客人数并没有减少,反而每班都几乎是满的。这也可能跟云南一年一度的泼水节有关。

  “云南这个地方旅游很发达,听说云南分公司对东航的利润贡献最大,但云南分公司的员工工资比其他分公司要低,出现不满情绪很正常。应该说东航的管理有问题。”在机场至市区的的士上,司机王师傅与记者侃侃而谈。

  紧急支援:飞行员停飞兄弟航帮手

  由于涉事飞行员停飞,记者发现今天东航出港的航班略微减少,比如昆明飞大理,原来东航每天有4个航班在飞,而8日东航的航班减少到两个,并增加了一个南航的航班。记者还在昆明机场看到,7日东航昆明飞大理只有1个早上7时40分的航班在飞,其他航班都取消了。

  对此,东航云南分公司和机场总服务台解释说,东航昆明飞大理并不是每天都固定4个航班,有时候只有两个,要视订票情况而定。

  而昆明飞往丽江、版纳、芒市、思茅和临沧等地的航班,由于一直有其他兄弟航空公司在运营,所以从昆明出港的乘客没有受到影响。

  记者昨天在昆明机场还看到,大量航班出现了延误,其中东航的航班居多,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略微少些。

  截至昨晚9时,东航云南分公司仍然还有3个航班延误,对此,昆明机场的解释是:“东航的飞机还没有飞过来,可能跟部分飞行员被禁飞有关。”

  三大追问

  1 为何事发6天才派出调查小组?

  “东航勇气可嘉!”昨天搭乘航班从广州赶回昆明的昆明市民朱洗隆评价说,“能够公布调查结果并勇于承担错误,比‘周老虎’要强得多。但如果没有铺天盖地的媒体质疑的声音,东航会这么快公布真相吗?”

  有读者追问为何6天后东航才派出调查小组,东航昨天向记者解释说,3月31日,东航总部已经于当日派出了工作小组赶赴昆明调查处理,收集和封存了有关气象和飞行数据资料,并“主动与政府部门沟通,并向相关部门提供了资料”,并不存在延迟调查的情况。

  2 航班延误原因要不要找第三方裁判?

  据了解,民航总局曾于2004年发布了《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其中规定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发生航班延误时,延误时间超过4个小时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如果是“天气原因”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航空公司就不需要对乘客进行经济补偿。

  在过去的三四年间,航空公司在遇到航班延误时,往往单方面发布是因为“天气原因”而规避补偿,加上“裁判”缺席,这导致乘客与航空公司的争执不断,并出现了霸机、占机甚至冲击安检这样的恶性事件。

  如果航班延误的原因没有第三方裁判,估计乘客将不会再相信航空公司所谓“天气原因”这样的单方面解释,这也可能会给民航业造成更大的混乱。

  3 诚信缺失国企大佬架子要摆到何时?

  如今虽然承认错误了,但东航还是留有后手。“其实当初将此起事件归咎于天气是因为‘运控部门’和‘机组反映’。”东航一位内部人士昨天私下告诉本报记者,“东航并非诚信缺失,现在调查结果出来,我们也是实事求是地发布的。”

  “东航连自己的机组和飞行人员都管理不好,有什么借口再指责别人呢?”一位业内人士评价说,“这种‘大佬’的架子还是别摆为妙。现在民营航空公司越来越多,飞的航线越来越多,乘客选择的范围也越来越大了。” (王飞 广州日报)


  东航云南分公司工作人员:飞行员不理智行为是迫不得已

  昨(7日)晚8时30分,由于部分飞行员被停飞,昆明机场大量航班延误

  昨天(7日),东航云南分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称,这次返航并不是一时的行为,而是长期积累的结果。他称云南航空公司和东航合并后,东航对云南分公司的“态度有问题,待遇政策方面有歧视”。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当初云南航空公司和东航合并的时候,东方航空公司的总裁曾经许诺给他们,云南航空公司员工的待遇不会下降。但实际上,云南航空公司员工的待遇下降很快。地面工作人员的工作收入下降了近一半。飞行员的工资下降虽然没有这么多,但是比例也较大。不光是飞行员不满,其他的员工也有意见。

  他认为,东航总部对云南分公司的态度有问题,待遇政策方面有歧视。他说这批飞行员其实非常有职业精神,长时间疲劳的工作,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他们这种不理智的行为其实是一种迫不得已。

  另据新闻晚报报道,有飞行员透露,限期“补税”是这次东航“返航”事件的导火索。东航总部、云南分公司在内的高层领导,召集所有留在昆明的飞行员,以座谈会的方式进行一次直接沟通,飞行人员随后收到短信称税收问题将延期。

  “今年3月份之前,我们的小时费是按照8%的标准上缴税收的,但之后,公司要按照20%-30%的标准收税。而且,公司要求飞行员按照新的交税标准,将去年全年‘欠交’的税收补上,并规定最后期限是4月7日。这样,一名机长补缴去年的税收就达六七万元。”4月4日晚,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飞行员陈道(化名)透露说。(张寒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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