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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原董事长因共同贪污3亿被判死缓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9 12:23:35

    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董事长王成明涉嫌共同贪污、受贿案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王成明因共同贪污3亿元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受贿21万元罪名成立,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两罪并罚被判死缓;其共同贪污罪的同案犯,上海闵华实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严金宝被判处无期徒刑、上广电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陆天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此案是在长春市中院开庭审理的上海社保系列案件中最后被宣判者,也成为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金额重大贪污案。严金宝和陆天明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欲上诉。
  根据检方的指控,王成明涉嫌受贿21万元,共同贪污3亿多元。此3亿元是来自南郊别墅土地案600余亩土地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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